各位老师:
按照教育部党组要求和学校统一部署安排,我校将开展科研项目管理自查自纠检查工作,请各位承担科研项目人员认真开展自查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及时上报。
一、自查时间范围
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在研的所有科研项目
二、自查内容
是否存在重复申请课题经费、旧专利冲抵新课题成果、未经本人同意使用他人姓名申报项目、未按规定外拨科研经费、存在科研项目自筹/配套资金不到位、擅自扩大科研经费开展范围、虚构经济业务套取资金、未按规定程序采购物资或服务、购置固定资产未纳入学校管理等以及其他违反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的内容。
三、自查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自查,如有问题请于9月11日上午12:00前报送至学院办公室。